T省机械总公司第一分厂曾经是个每年亏损四十万元的部门。1983年,程戈与总公司签订了承包协议,承包一分厂的期限为两年。上任后,他果断推进改革,使企业在五个月内就实现了两百万元的盈利。然而,到1984年春,程戈却向法院提起诉讼,指控总公司党委以权代法。经济审判庭庭长郭刚负责审理此案。总公司党委知道程戈的起诉后十分震惊,多次要求他撤诉,但他拒绝了。案件表面看似简单,但牵涉到多个层面,值得注意的是,被程戈开除的五名职工中有一位是省委第一书记的亲戚。法院院长在开庭前特意提醒郭刚——一个被预定为下任法院院长的热门人选——要谨慎行事,但郭刚决心依据法律展开审理。经过多次调查,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,并判决程戈胜诉。1985年秋天,合同期满后,程戈被免去了厂长职务,而郭刚则被调往郊区法院接受“锻炼”。
用户评论